安居司法行政得民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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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司法所秉承“人民群众在我心中,我在人民群众心中”的服务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职能,积极探索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用心调解,服务群众。今年以来,安居司法所及街道各级调委会共接受调解案例70余起,经过耐心细致地做群众思想工作,所有案例均得到了有效解决;主动参与街道信访工作,能调解的调解,不能调解的,引导其走法律程序。
加强矫正,以心换心。积极走访社区矫正人员,对他们进行政策上的教育和心灵上的关怀,让他们体会到温暖、感受到真情。先后走访2名70岁以上人员和1名尿毒症患者,给予精神上的安慰,真诚的对待每一位社区服刑人员。 加强交流,取长补短。安居司法所先后接待了湖南省资兴市司法局、山东省蒙阴县司法局、曲阜市司法局、嘉祥县司法局的观摩团队,与兖州区、邹城市及我区兄弟街道司法部门进行了交流探讨,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把握时机,主动作为。筛选设计了司法行政工作室和普法宣传一条街,邀请了法律服务所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对调解员、网格员进行了调解技能培训,利用安居商业会搬迁的时机,及时组织了2次法治宣传教育,受教育人数达3600余人。
扎实工作,落实任务。按照区委要求,协助街道召开了“一村一法律顾问”签约动员大会,公明政和的十几名律师与街道61个行政村顺利签订了合同,成为全区第一个签约合同的镇街。
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安居司法所狠抓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要求对每位来访来办事的群众必须友善友好相迎,树立了良好的司法行政形象;对49名弱势群体、困难群众主动热情的办理了法律援助,解答了110多名群众的法律咨询问题。(孙有春、张笑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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