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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任医管发〔2018〕1号济宁市任城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公布2017年度任城区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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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任医管发〔2018〕1号
济宁市任城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关于公布任城区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门诊 综合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区医管中心各科室、任城区各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济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济人社发〔2016〕6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济社保发〔2016〕4号)规定,区医管中心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评估量化标准,对申报定点的医疗机构逐一进行了认真评估,于2017年12月25日至31日对评估结果进行了公示。经研究,确定任城仁诚门诊部作为任城区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门诊;任城济安医院等4家医疗机构作为协议综合定点医疗机构,纳入济宁市任城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范围。现公布如下: 一、定点门诊部名单 任城仁诚门诊部 二、综合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济宁任城济安医院、济宁任城心理医院、济宁任城慈济医院、济宁金盾医院。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履行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以优质的服务取得广大参保人员的信任和支持,为推动医疗保险工作的健康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济宁市任城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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