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17-03-0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济阳街道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积极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工作效能,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扎实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制定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一、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惩防体系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党工委书记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做到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及其它重要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街道其他科级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在做好分管工作的同时,抓好分管委室及所包保社区(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委室及所包保社区(村)的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2、继续坚持民主集中制,对街道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包括: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讨论研究街道工作的重要问题;关于干部任免奖惩及调动等事项;重大投资项目;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问题;制定出台重大制度、规定;按有关规定应由党集体决定的其它重大问题等),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严格按照《济阳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进行决策,确保决策的透明化、民主化、科学化。

3、加强对街道重大事项、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对党政联席会的确定的工作任务,按照会上规定好的时间,采取限时办结制。到期未办结的,由党工委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警示谈话。

4、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街道党风廉政工作,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5、班子成员认真撰写《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纪实手册》,做到“六项内容必记、六项内容应记”,记录内容准确、及时、真实、完整、规范。

6、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与街道年度工作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干部考核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结合进行。

二、保持惩治腐败和强化监督执纪的高压态势

7、积极开展党务公开。凡属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以及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公开以后对党的建设有利,都应按照《济阳街道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开。

8、 做好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畅通社会监督、群众监督渠道,加强网络廉情收集,加大对“四风”问题的监督力度。

9、加强工作纪律检查。每两周检查一次,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重点对机关、社区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到岗到位、执行纪律、作风表现等进行督查,凡检查中发现违规违纪人员,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10、认真受理和查处各类举报案件,按照零容忍、无禁区的总要求,做到有案必查。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查处一个、警醒一批”的有力震慑。

11、对街道科级干部、社区党组织书记不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导致不正之风滋长蔓延,或者对出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按照“一案双查”要求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12、加强对社区(村)居(村)务公开的监督。涉及社区工作的所有事项及资金收支,均要在社区每周例会上讨论研究,并进行居(村)务公开。居(村)务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及时、完整,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后的内容应拍照留存并报街道纪工委备案。公开后要随时听取群众意见并及时答复。引导社区(村)干部和居(村)民充分认识到规范居(村)务公开对加强民主监督、保障居(村)民利益等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13、加强对社区服务用房、自管房屋管理使用的监督。社区服务用房、自管房屋的合同到期后,社区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讨论研究房屋用途,报街道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由经济办登记备案,所收取的租金交由街道财务统一管理。

14、加大对审批事项办理的监督力度。加强对民政、计生城管等窗口单位审批时限、工作质量、收费依据、审批范围、审批条件等环节的监督,每季度对办理结果进行抽查。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15、加强对财务工作纪律的监督。按照有关财务管理工作制度要求,做到街道财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保证财务资金安全,保障资金合法、合规使用。

16、加强对财务报销程序的监督根据有关财务管理工作制度要求,重点监督报销程序是否规范执行。机关委室的日常开支:需将原始单据按项目分类填报报销单,经办人经过委室主任、分管领导、街道财务签字审批办事处主任签字同意后到财务室报销;机关各委室需要购置固定资产时,需向党政办提交固定资产申请表,经办事处主任审批后由党政办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统一采购。各社区在运转经费使用完毕的前提下,需购买日常办公用品要提前汇报包保社区的科级干部,将原始单据按项目分类填报报销单,附采购发票及明细,由社区书记、包保社区的科级干部、街道财务签字审批办事处主任签字同意后到财务室报销(社区“两费”使用按组织部、街道财务制度要求执行)。各委室、各社区如要印制宣传条幅等需要通过广告公司制作的费用,需向党政办提交宣传制作审批表,经党政办签字备案,党政办留存一份,社区留存一份,广告公司依据审批的审批表开始制作并留存一份。党政办每半年与广告公司对账并进行结算。(广告公司的选择由党政办竞价比对,价低者承担宣传制作任务)

17、加强对社区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根据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重点监督社区大额资金使用是否按照程序规范执行。社区大额资金的使用,经社区干部会议讨论研究后,由社区书记写出书面申请,提请办事处主任、涉及使用项目的分管领导、纪工委书记、包保社区的科级干部、街道财务人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论证,再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三、突出教育预防,推进廉洁从政

18、完善“容错机制”、“保护机制”,对干部进行正面激励,切实为敢想敢干的干部“兜住底”,让投机者、违法者受处罚,全面弘扬敢想、敢干、敢担当的正能量。

19、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廉政谈话对象侧重于中层干部和社区(村)两委成员。坚持以个别谈话为主,必要时也可进行集体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常规谈话,了解谈话对象个人思想、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了解贯彻落实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以及领导班子成员维护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及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情况。每年安排常规谈话2次,上半年、下半年各1次。对工作中存在慵懒散等现象的党员干部进行警示谈话,约谈本人,咬耳朵、扯袖子、出出汗、红红脸,进行口头提醒和警告式谈话。对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出现苗头性问题但不构成党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和诫勉谈话可随时进行。同科级干部、社区书记的谈话,由街道党工委书记进行,每周约谈1名科级干部或社区书记;同社区(村)两委成员的谈话,由街道纪工委书记会同包保社区(村)的科级干部进行;同街道中层干部的谈话,由街道纪工委书记会同分管领导进行。同社区(村)两委成员、中层干部的谈话每周约谈1人。谈话人不得少于两人,并指定专人做好记录,填写《廉政谈话记录表》,经谈话人和谈话对象签字后留存归档,作为干部年度考核、提拔任用、评先树优的重要参考。

20、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员学习活动日,利用街道每周学习例会,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讲座。

21、有计划的组织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现身教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22、每季度社区党委至少开展一次党风廉政教育学习活动,通过宣讲党纪党规、收看警示教育片、列举典型案例等形式,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时刻保持自重自省。

23、打造柳行社区党建及防腐倡廉宣传教育阵地,通过现场参观和专题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发挥警示教育功能,学习先进不忘初心、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培养广大党员干部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勤政廉洁工作作风。

24、加强重要时间节点的廉政教育,营造文明廉洁节日氛围。通过短信平台、微信群等发送廉洁信息,提醒党员干部始终做到自警、自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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