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城区工商局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外资登记管理授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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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工商总局印发了《关于授予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工商局、邹城市工商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的通知》,济宁市任城区、邹城市两地历史上首次获得国家级登记权限授权。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全国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实行工商总局登记管理和授权地方工商局登记管理的原则,被授权的地方工商局以自己的名义在被授权范围内行使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管理职权。 为进一步提升就近、快速、便捷的市场准入服务,降低企业登记成本,着力营造良好外商投资环境。今年8月,市工商局积极筹划,主动作为,积极指导任城区开展“争取工商总局外资企业登记授权”的软件、硬件建设工作。在省工商局的大力支持下,报请省工商局转报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申请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的申请》,经过各方共同努力,顺利一次性获得工商总局的授权。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授权,任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登记管理以下企业:辖区内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经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依法应当由上级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管理而经其授权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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